營運規劃

是否有窗口可以集中各校課程,統一推廣?

磨課師分項計畫網站整合各年度教育部獲補助之磨課師課程介紹,會持續推薦課程予大眾。

課程招生是由各校負責或由計畫辦公室統一招生?

課程招生與推廣,建議由學校與採用平臺,共同合作進行整體規劃。

接受補助的磨課師課程是否能收費?

於計畫期間,受補助的磨課師課程不能收費。計畫期間結束後,課程可有收費模式,而所獲得之收入,應依政府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第10條第1款「執行研究發展之單位為公、私立學校、公立研究機關(構)者,應將研發成果收入之百分之二十繳交資助機關」之規定,繳交教育部。相關法案請參考:政府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

如授課教師與出版商合作出書,是否需繳回部分收入至教育部?

課程本身如有因合作衍生之收入,才需繳交部分成果收入予資助機關,而出書為另外的產出,可不需繳交。

磨課師課程可以有學分嗎?

各校可自行擬訂認列學分辦法,而磨課師課程內容時數,與實體課程並非相等,各校亦可自行斟酌認列學分的時數。

計畫結束後,成果公開瀏覽的原則?

計畫期間結束後,當課程不在開課期間,即授權為公開自學課程。若學校具開課規劃,請先至磨課師課程推動計畫管理系統新增Metadata資訊後,送交審核。詳細原則請參見「磨課師課程推動計畫成果公開瀏覽說明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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